永远温暖的传奇
当我告诉一个不大熟悉格利高里·派克的朋友我要为派克写点东西的时候,朋友很好奇地问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我想了想说:“是个完美的人。”朋友于是又问:“真的完美吗?”这一次我想了很久,然后很坚定地回答他说:“是的。”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完美的人,总以为那是一种欠缺人性的表现。完美的人总让人感到仿佛是距离遥远的雕像,只能是高高在上的用来顶礼膜拜。反倒是那些性格上有弱点的人,反而会更加让人疼爱。格利高里·派克是个例外。虽然他和詹姆斯·迪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但我却很喜欢把“传奇”这两个字放在他的身上。如果说赫本的到来是要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天使的,那么派克的到来就是要告诉我们什么叫永恒了。从他的出生到他的死去,一个人能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坚守自己的灵魂达八十年之久,那么他无论如何也可以担当得起传奇这两个字的。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年詹姆斯·迪恩在那场车祸中活了过来的话,人们是否可以忍受现在看到他那张俊脸因为纵欲过度在年老色衰的时候变得惨不忍睹,但是派克这样的人,是可以让人看到老的。所以在那个清晨,当我打开电脑,看到他过世的消息,第一个滑过心头的感觉竟然不是伤心,而是欣慰。他终于完美了一生,并且走得不痛苦。那么就让我们在这里同老派克做一个安静的告别吧。
再见阿尔弗雷德
曾经看过一张派克十岁时候的照片。照片上,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男孩在阳光下很淳朴而自然地对着镜头笑着,他的脸上长满了雀斑。阳光在宽阔的额头上面照出了一个亮点。嘴是很阔的那一种。眼睛弯弯地深进去,看不到里面的眼神。那时候,没有人能预料到,这个叫阿尔弗雷德·派克的小男孩有一天能够成为美国人的心中偶像,作为道德榜样和完美的范例长达八十年之久。
这照片中的男孩让我感觉到温暖,在看惯了这么多冷漠的、疯狂的、迷乱的或者叛逆的面孔之后,这种久违了的温暖有一种抚慰人的力量,而它竟然是来自一个孩子。这让我有些吃惊。当时的派克被母亲寄养在姥姥家,父母在他六岁的时候离了婚,他被判给了母亲,然而她很快又嫁给了一个推销员,要随着派克的继父四处为家,奔波辛苦。于是母子俩只能聚少离多,母亲只能偶尔来探望一下派克。大多数的时光,派克都和他的外婆在一起。
很多类似的生活经历造就出来的都是一个乖张而叛逆的孩子。然而派克却是极其安静、善和动人的。从他那张稚嫩的脸上显露出来的温和懂事的神情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心疼。他的外祖母一定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给了派克所缺少的温暖,而又使得他没有因为破碎的家庭脱离人生正常的轨道,直到小学五年级,母亲决定把他送入圣约翰军事学院。
“我猜,”小阿尔弗雷德给朋友打电话说,“他们一定是觉得我在外婆家和我的狗和自行车一起过得太开心了。”
然而他还是学习着接受这样的安排,这对一个十岁大就被孤零零地丢在一所寄宿学校里的男孩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是派克记忆里一段灰暗的时期。但他还是在这为自己找到了可以喜爱的事情:军事化的管理、制服和运动。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不是吗?一个爱上这些东西的男孩应该长成一个政治家而非演员才对,他应该有抱怨,很叛逆,与同学关系不好,经常打架。这样才像一个传奇般故事的开始。但是派克的确没有,十岁大的他已经懂得生存,也懂得调整自己。他唯一始终无法喜欢起来的只有自己的名字而已。
于是他把他的名字改成格利高里·派克,然后揣着继父给他的一封信去了纽约。他一如既往地谦逊温和。尽管他得到的工作,只是穿上可笑的动物服装在游乐场里四处转悠拉客,但是他从不抱怨什么,也从来不曾做出一副全世界都亏欠了他的样子。这反倒让人觉得他从来不曾做过什么艰难的事情了,如同他的一生是走了八十年的好运过来,没有过丁点的坎坷似的。然而这世界对他的接受,真的是因为他对这个世界的善良和宽容才换来的。所谓人生是一种态度,也不过此意了。
告别阿尔弗雷德,成为格利高里·派克。从前那个生涩的小男孩长成了英俊的青年。可是我还是无法不喜欢那个叫阿尔弗雷德的男孩。他懂事得让人心疼。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说,这个孩子太好了,也不够酷。不过对于我来讲,满街都是愤怒和郁闷、不满和牢骚的时候,我更愿意看着那个孩子给予这个世界宽容的笑容。
他的眼中有天堂
1953年的那个秋天,当人们刚刚从战争的噩梦中苏醒过来,《罗马假日》公开上映,在无数人的惊讶和赞叹中,天使降临人间。那是派克第三部比较有影响的电影,派克后来和别人提起这部电影时曾经谦和地说,当他第一眼看到赫本出现在他的面前,就知道她才是《罗马假日》里真正的主角。
那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爱情故事,公主爱上穷记者,最后却因现实的阻隔而分离。很多人都说,如果没有赫本就不会有这流芳百世的经典爱情。然而如果没有格利高里·派克呢?
每次和朋友说起《罗马假日》,就总是不忘记强调说这部电影是需要看上至少两遍的。那感觉好像是生怕好东西没和朋友分享一样。担心他们看这部电影时,第一次看到的自然是赫本天使,然而如果不看第二次,就会错过了一个天堂。
赫本终究是没有在哪部电影里比这一次更像一个天使了吧。我们看着她和他一起去看说真话的嘴,看着她扑到他的怀里,看着她慢慢地离开他的怀抱。她的纯洁摄人心魄,而他哪怕是偶一抬头望着她的眼神都充满着那么多的温柔和疼爱。仿佛她是一个孩子,是这世界所有的美好的化身,他一定要尽了心地去呵护她才行。这才明白,所谓天使,是一定要有一个懂得怎么爱护天使的人的。否则的话,天使再美丽也不过是徒劳。她的光芒终究是难抵这个世界喧嚣的尘埃。
再后来看她演的几部电影,始终没有让我找到过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依然是那样优雅而美丽的女子,但却有些寂寞的味道在其中。仿佛一个孤独的天使徘徊在人间,始终无法再有人能够懂得如何去守护。和她配戏的男人也是极其出色的,很多人比派克要有性格、有故事得多。就好像加里·格兰特,那样英俊而风度翩翩的男人,多少女人为他陶醉。可惜他的眼睛里透着的是英国绅士的疏离和冷漠,怎样也无法成为一个天使的家。
再也没有如此温暖的眼神了吧。这应该是那么多女人迷恋派克的原因。英俊的外表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那宽厚的肩膀,那温柔的微笑和那颗包容的心。你不必担心向他袒露心扉而遭到他的鄙视,也不必担心付出所有会受到伤害。你可以在他那里肆意地做一个孩子,不用担心,他会一生守候着你,心疼你像心疼一个天使一样。有他在,你就不用害怕这个世界的风风雨雨。这样的男人,这个世界曾有过几个?这样的男人,难道不值得你一生去追随?
天堂何曾遥远过,天堂就在他的眼中。谁要是得到就能幸福一生。
然而天使却终于没有爱上这个天堂般温暖的男人,她的心中另有天堂,她独自去寻找她的幸福去了。男人的爱给了一个叫维罗妮卡的姑娘,这一给就是整整的四十八年。直至他的生命终结。
看过他和维罗妮卡最初相爱的故事,她那时是个记者,他是她采访的对象。他在与她第一次见面之后六个月再一次路经巴黎,把电话打到她工作的报社,冲着电话另一端的嘈杂一片大声地说:“我是格利高里·派克,想找巴萨尼小姐说话。”
接下来的事情倒很像《罗马假日》里的关于报社的那些情节。当接电话的人用室内广播系统公开呼叫“巴萨尼小姐,格利高里·派克先生找你”的时候,整个报社突然之间鸦雀无声。
巴萨尼小姐有些犹豫,但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放弃对萨特进行采访而和一个美国影星去吃饭,那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选择,也是最正确的选择。哲学并不能使一个女人变成天使,哲学也不能使一个女人的生命温暖,而他的怀抱却可以。所以就让哲学家靠边站吧,什么也比不上这个男人眼中的天堂。
2003年6月12日,维罗妮卡陪伴着自己的丈夫走过了他最后的岁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在这四十八年中,那个英俊的男人有无数的女人爱过他、现在还在爱他,但是他从来没有绯闻。我们永远不能去问赫本,做一个天使的感觉是怎么样的。然而我们也许可以问一问派克太太。也许她会告诉我们,所谓天使,有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找到了她的天堂。
一生都是演员
曾有一本电影杂志出过一个专题,说的是当时的一些新生代偶像如何继承了前任偶像的风格。例如布拉德·皮特是当代的詹姆斯·迪恩,而本·阿弗莱特很像当年的罗伯特·雷德福等等,很多形象代言人都有接替者,我看了一遍下来,发现自己在暗暗地寻找派克的接班人,结果答案是,没有人。
我个人一直以为,但凡一个演员,由于自身的限制,戏路再宽也终归是有限度的。但这并不能妨碍他们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那个时代的马龙·白兰度是叛逆青年的代言人,而派克在很多中国观众的心目中,则总是扮演那种正直诚实、有男子气魄、性格谦和的男人。这也许是他自己本身给人的印象所造成的。事实上,派克的一生曾经塑造过各种性格迥异的人物形象,而并非是千人一面的“好青年”、“好男人”。他的演艺道路,从他在巡回剧团里扮演小角色开始,一直到1991年,在斯科塞斯的《恐怖角》中出演一个配角,他一直是一个不断挑战自己的优秀的演员。在《罗马假日》里,他是一个多情善良的穷记者;《爱德华大夫》中,他是一个精神濒于崩溃的男人;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他是一个严厉但是有正义感,不缺人情味的律师和父亲;而在《乞力马扎罗的雪》中,他则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对世界充满困惑和迷茫的作家。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太阳浴血记》。这也许并不是派克所扮演的最引人注目的角色。相比《杀死一只知更鸟》为他夺得奥斯卡奖、《罗马假日》使他成为无数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来讲,这部电影很少被人提起,然而它却是我个人最喜欢的派克的作品,也是他最有魅力的银幕形象,其性感程度,不输于马龙·白兰度。那个外表放荡不羁,内心却深爱着自己的姑娘的路特是我所见过派克扮演过的最“坏”的一个人。
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当我看到他嘴角挂着的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和他斜戴着牛仔帽,脖子上系着小红方巾,叼着雪茄、手在裤子上随意一划把它点燃的样子。如果这个角色是由马龙·白兰度来演,我可能会觉得更加顺理成章一些吧。但是那个让人恨之入骨而又无法不爱的任性男人的确是派克。他从骨子里往外冒的那种邪恶而危险的性感让我感到吃惊,也让我第一次打心底里承认这是一个伟大的演员。
有时候我会觉得好奇,像派克这样的一个人,既不疯狂也不痴癫,却是一个真正热爱演戏的人,并且他演起戏来的敬业和认真从来不输于人。艺术这件事,在某些演员来讲,总是成了放纵自己的借口。到了派克那里,就是值得一生奉献的事业。从他在大学时代发现了自己的兴趣和天赋在戏剧表演上开始,他就一直是这条路上一个孜孜以求的人。虽然他年纪轻轻就得到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荣誉,掌声和赞扬却从未使他冲昏头脑。他对电影的热爱仿佛他的爱情一样持久,绝不是因为一点虚荣而来。难怪好莱坞这样地尊重老派克,即便是他的时代已经不在,他的辉煌已经过去,当他的名字被提起来的时候,你依然能听到人们语气里的敬重。
他在85岁的时候还活跃在舞台上,到全国各地去旅行,访问一些小剧院和学校,像一个父亲一样给年轻的一代讲他的故事和他所热爱的戏剧。直至2003年6月12日离世,他一生都是一个演员。
晚安,老派克
如果有谁会不相信有一种人是可以完美的,那么他可以去看一看格利高里·派克的故事。他的故事现在已经成为过去式,但是他给我们每个活着的人证明了一点。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完美曾经存在过。
他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风度翩翩,气质优雅谦和。他是一个好演员,从影六十载,主演过六十多部电影,获奖无数;他是一个好丈夫,决定爱一个女人了,就可以不离不弃,相守一生;他是一个好朋友,无数小辈曾经得到过他的帮助,他的死是好莱坞巨大的损失。他一生都想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他的确做到了。在很多人都放弃对自己灵魂的坚持的时候,他用他自己的行为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不虚伪欺骗,老老实实做人,也一样能成功,能生存。
要说传奇,这才是当之无愧的一个传奇吧。当我们今天的偶像总是表现得那样颓废、疯狂和对这个世界不知所措的时候;当我们说“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腐烂,所以我也不必那么干净的时候”,有一个人坚守着自己的灵魂八十年。
世界上最温暖的一盏灯熄灭了。我们并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能将它点燃。虽然我们明知传奇也终究有结束的那一天,但是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们依然感到伤痛。再次看着老年派克的照片,友善的面孔、温和的笑容一如当年那个可爱的男孩,他大概更希望的是每个他爱的人都能够快乐地生活下去。就像他曾经在他的好朋友弗兰克·辛那特拉的葬礼上为他背诵的一首诗一样。今天,我们也把这首诗送给我们的老派克。希望他去天堂的路上一路走好。晚安,老派克。
给那些我爱的人
如果我必须要离开你
我的爱人
我必须独自走上这条安静的道路
请不要悲痛
也不要落泪
尽管笑着和我交谈吧
就好像我还站在你的身边
当你听到一首歌曲
或者看到我爱过的一只鸟
请不要因此而悲伤地想起我
因为我依然爱你
仿若从前
你是如此善良
有许多的事我想为你做
有许多的话我还没有说
但是请你记住
我从未害怕过
那没有你的世界
我所面对的未来
我们注定无法看到未来
但是我知道
我是如此爱你
和你一起走过的日子
就是天堂
奇迹之花静静绽放
前一阵子把宫崎骏的《幽灵公主》翻出来看。在寂静的夜里,独自一人关上灯,仿如一个孩童般盯着银幕,试图像当年一样走入曾经走入的故事,寻找旧日观影时的感受,幸运的是,那所有曾经的感动之处仍令我感动,震撼之处也仍然震撼。于是就想,所谓大师的作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逆着时间的顺序掉头去看,拂去一些时代的影子,剩下的东西依然如陈年酒散发着浓浓的香气。无论什么时候再重逢,都不会让你失望,甚至可以产生新的感受。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大师以及他们的作品才是人类宝贵的财富,留在我们的生命中,陪伴着我们一路走下去。
在这次重温《幽灵公主》之前,我一直只是把宫崎骏当做一位动画大师来看,令我佩服不已的是他的动画本身。虽然动画是这位可爱的白胡子老头唯一的表达方式,但若只从这一点来评价他,那无非也不过是拿他当成一个匠人而已了。单纯从动画制作的表现方式来看,是不足以解释为何宫崎骏的作品可以经得起岁月的检验的。其实真正使宫崎骏如此与众不同的,该是他作品中散发出的诗意和禅意才对。打动我的,首先是诗人的宫崎骏,然后才是动画的宫崎骏。
宫崎骏的作品并不复杂,他电影里的主人公,常常是十四五岁的少年,他们单纯、清澄、孤独、安静,还能感受到这个世界的诗意,还在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可是如果你因此便觉得宫崎骏是简单的,那么你又错了,我们总以为孩子们的心灵是脆弱和稚嫩的,然而当我们看到他们面对着这个世界所表现出来的坚忍、平静和宽容的时候,我们也许不得不承认,作为成年人的我们,是多么希望成为宫崎骏的少年,心中的梦想不曾死去,对这个世界依然充满着希望并且不坐以待毙。
我一直想这就是宫崎骏电影的秘密,当成年人因为历经苦难而学习着放弃和妥协、学习着互相倾轧和争斗的时候,宫崎骏的少年们总是默默地站出来挽救这个世界的奇迹。他们是那样的安静而质朴,在压力之下保持着温和优雅的风度,从来不摆什么豪气冲天的姿势,自然得如早晨田野间吹过的一阵轻风。他们其实从来都只是一个人,不管他们化身为骑龙的少女,还是舍身保护山兽神的少年,他们一直以来都只是宫崎骏内心中那个不曾死去的摘星星的少年。这个白胡子的老头儿用他的电影将他们召唤出来,将我们心中的孩子召唤出来,让我们看到,原来我们的灵魂还没有死,我们是这样渴望着和平与爱,我们的内心还有一份柔情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宫崎骏的少年都具有一种诗人的气质,也许这也是为什么宫崎骏总是喜欢选择十几岁的少年作为自己电影的主角的缘故,因为每个少年都可以是一个诗人,而我们这些为岁月所折磨的成年人,已经学会了不相信奇迹。一个不相信奇迹的人,又怎么可能创造奇迹呢?这是一种对比,是孩子和成年人的对比,也是诗人和凡人的对比。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我总是在等待并感谢别人带给我奇迹。与好莱坞大片中的惊天动地相比,宫崎骏的奇迹总是那么的安静和祥和,它是大龙猫在寂静的夜里为女孩们催长出的参天大树;它是千寻穿越人神之界,坚定向前,不再回头的脚步;它更是山兽神漫步走来的时候,脚下默默绽放出的莲花。每当这个时候我会想,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东方色彩,也是一种禅意。很多年前我等待奇迹,很多年后我看宫崎骏,终于明白,如果我等待别人给我奇迹,那么奇迹永远都不会到来,如果我创造奇迹,那么我就是奇迹。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只有当他们自己成为一种奇迹的时候,他们才可以达到他们想要的那种宁静,就像少女千寻一样。这是命运,不可弃。
宫崎骏的少年可能永远都不会再长大了。在我的内心深处,也同样有一个孩子拒绝长大。这个孩子是一个诗人,当她长大的时候,就是她死去的时候。因此我宁愿好好地保护着她,在她的陪伴之下,安详地注视着这个世界,她是我心中的奇迹之花,在我心中静静地绽放。我愿为她受一切的苦,也许流泪,但不会后悔。
天才不过是超级正常的人类
做《看电影》杂志第二届华语电影大奖的评委,收到主办方的样碟,其中的一部《音乐人生》,讲一个17岁的香港音乐神童黄家正成长经历的纪录片。到豆瓣上看了看资料,惊奇地发现这部电影的评价很有趣,虽然只有不到八百人的评价,但整体竟然有九分那么高。我还是相信观众的智慧的,所以无论如何都要看一看,碰巧的是,主办方的样碟跟去年一样,每张在我的机器上都只能放到一半,偏偏只有这张可以播放全碟。也许这是我和这部电影的一点点小小的缘分,因为太喜欢,我看了两遍,把它评为我2009年十大佳片中的第三部。如果不是因为它是一部纪录片的话,我愿意把它评为第一。投票的时候,才发现导演是张经纬,是那年我选出的最佳编剧(《天水围的夜与雾》),就感慨这圈子真小,评来评去,无非是那几个人。又想,从前听过的那句话也真对,做什么事情,做到最后,无非都是“做人”二字,搞艺术的也一样。
无非是“做人”二字,这个道理我长到30岁才明白,出生于香港的少年黄家正,却在17岁就明白。影片的一开头,张经纬在镜头外问他:“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年稍加思索后回答说,“做一个human being”,这个答案让我吃惊,立刻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因为没想到一个17岁的少年会说出70岁的老人会说出的答案。我怀疑他根本不理解他说的是什么,只是在书里看来的,或者听别人说来的,你知道人在17岁的时候常常会这样,说些自己都难以理解的、很玄乎的话出来,可以让自己显得很深刻。于是我很想知道这个少年的这句话,是一个姿态、还是发自内心的。后来我看到他在11岁的时候弹琴的录像,又吃惊了一次,不是因为一个11岁的琴童娴熟的技巧,而是因为他的琴声里竟然有那么丰富的情感。可是他只有11岁啊,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的内心怎么会这么丰富?他怎么能体会到这些的?直到看完整部电影,我终于相信,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回答的那句关于human being的话,是发自内心的。我也终于明白,张经纬当年同时跟拍了好几个音乐神童,为什么很多人都停下了,只有黄家正拍到了最后。因为他身上真正具有一个天才的那种纯粹,那种被艺术洗涤后的作为一个人最本质的干净和清澈。
很多人一提起“天才”两个字,总觉得他们是不正常的人类,但是毛姆说,“天才不过是超级正常的人类”,这句话我一直赞同,但赞同得有些模糊。看完了《音乐人生》,想到这个17岁的少年,倒真是完完整整地给我诠释了一遍毛姆的这句话,诠释了一遍什么叫做更正常的人类。他爱音乐,希望一辈子爱,希望音乐能够指引他的人生。在他的心中,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要弄明白做人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说,同学和老师总是想赢,但那不重要,音乐才重要。所以当他带着拔萃学院的乐队得到各大比赛的冠军,同学和老师们在欢呼的时候,他只是淡定地站在一旁,抬头看天上说:“看,飞机!”所以他可以带着室内四重奏乐队去参加比赛,却不顾比赛的规定,选择了一首超长的五分钟的曲子,他说,“要让香港人知道什么叫做室内乐”,结果扣掉了该扣的分数,还是得了第一名。他不考级,说得来的锦旗只拿来擦屁股,他问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存在吗?他说,“我很清楚,我不管名利,只要死时无悔,人生无憾”。他的朋友经常被他气得疯掉,但最后又都不由自主地都回到他身边,因为跟他真的能学到太多的东西。
天才只是更正常的人类,人们总是觉得他们太孤傲、太疯狂,其实疯的不是他们,是我们这个世界疯了而已。看完这部电影,我开始深深地相信这句话。他们是怎么逃脱这个世界的塑造的?怎么能不被洗脑成一个比赛的机器,争名夺利,随波逐流,成为那些具有社会属性的社会一分子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深深地喜爱着这个少年,在我从小到大观看的华语电影的印象中,我从未看过这样的一个如风少年,清澈,干净,纯粹,俊朗,如神的一道光一样。而且最重要的,他是个真人。
黄家正,18岁,还有困惑,还在摸索音乐之路、人生之路。虽然不信神,但我在心中默默地为他祝福,愿他永远不要迷失人生的方向,愿音乐指引他的人生,愿神的光一直保护他左右。
黄家正语录
·我不是要演出一场赚几百万,这没有意义,我要坚持我读音乐的原因,我要用音乐指引我的人生。
·我很清楚,我不管名利,只要死时无悔,人生无憾。罗老师则看重死后有多少人怀念自己,她取向贡献人群,社会认同。
·谱只是纸,我是人,比谱更有意思。
·有魅力的领袖能够改变人的思维,我非万人迷,但我绝对有魅力。
·音乐非常博大,没有对错及高低,甚至牵扯到人的存在。
·(指导妹妹练琴时):谱里没有中弱、中强,只有天堂和地狱。要明天不怯场就谨记:你是为自己而演奏,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拉琴,你的最后一次是不会去和别人比较的,最后一次一定是为自己演奏。如果仍想去比较,你就不是人。你是木头,没反应,没感情。
· (指导同学):要先做一个人,才能做一个优秀的中提琴手。
·罗老师弹琴是为荣耀神,世上有神吗?在facebook的“宗教”一栏里,我写上:“追寻真理。”找到与否不重要,寻找本身就是过程、经验、成长,最后回到音乐。
·拔萃(黄家正就读的学院)精神非我所要,这是建基于比赛之上的,我们太想赢音乐节,这种心态超过追求音乐的心。胜出时感到团结,仅此而已。我想要的是,大家追寻音乐,宣告我们在演奏,不理胜负。我从小就有这种想法,但我知道别人会鄙视,但我会感染他们,不要为比赛去弹琴。
·我的一个朋友,是基督徒,我们人生的道不同,他的道是神,我的道是人。
·我故意超时,选别人不会选的曲,我不需要用赢来证明自己,我比他们好十倍。取消资格好了,我已赢过,锦旗拿去擦屁股。我选此曲是因为我们会获益良多,并非要在比赛中胜出,为音乐而音乐,而非为比赛。我要教育香港弦乐界,何谓室内乐!
·我需要祷告吗?不需要,相信自己。
·世上最好的钢琴演奏家是谁?我!
·成为钢琴演奏家可能是我的满足,但演奏家这个词笼统,每月一两场还是十场,频繁出国演出又意义何在?都不是为音乐而去演奏,我的终极目标是做一个人,有良知,有人性。
·我虽家境不错,爸爸疼我,但人不过一死,何不早了断?世界就是不完美,死掉就完美。世人懂音乐就不会有战争。
·为何搬家?因为父母离婚。为何离婚?因为父亲有第三者。这是我一生学得最多的,通过父母离婚,不论医生还是音乐家,背叛妻子,不尊重亲人,推卸责任,都是不对的。这一切告诉我,他没有人性。
·为何手指会弹琴?为何我会说话?有亚当夏娃吗?如果无神,音乐可否用科学解释?如果有神,那为何世界不公平?我一直在追求答案。
·余下的生命怎么办?早点了断,人有权结束生命。
毛姆论天才
·所谓正常其实是最罕见的。正常其实是一种理想。是人家根据人性的共性编排出来一幅画。要想把这些人类共性在一个人身上找到实在太难了。
·所谓的天才不仅仅因为他与生俱来的能力使他们能够站在最高点看世界,更因为他的成果对整个大众都具有吸引力,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一类人。他的内心世界就是普通人的世界,只不过更饱满更含蓄有力。他的交流方式是人人都懂的,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讲得出为什么他所表达的东西很重要。天才不过是个超级正常的人。
·完全正常的人是一个幻象。他要拥有所有的正常指数。而我们常说的天才表达着人类共同的东西,人的共性。其实只是因为天才就是这样少有的正常人,所以他所表达的东西才如此有吸引力,因为大家都懂。因为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正常。
神的孩子会跳舞
十几岁有段日子狂看歌舞片。央视买了好莱坞几个大公司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电影来放。当时的娱乐生活很匮乏,电视节目没有现在这样丰富,也没有电影光碟可以留到明天看。错过了今晚,这个电影可能就永远看不到了。电视报的预告又常常不准,九点半开始的节目到十点半了,还有个男人在那里做报告。等到金·凯瑞一边旋转着、一边踢踏着舞步带着迷人微笑出现在屏幕上,常常已经快要半夜十二点了。
在那个年代的歌舞片里,男人们总是舞姿翩翩气质优雅,即便是一个水手,或者一个街头艺人,举手投足间也透着非凡的风度,女人们则总是着华丽衣裙的金发女郎,穿着高跟鞋在舞台中央飞旋着却从来都没扭过脚。布景是用明亮的颜色画出来的,假得理直气壮,美得仿佛仙境一般。在仙境里,他是那么勇敢善良的男人。她是那么温柔美丽的姑娘。在他们之间当然也会有一些小误会和困难,然而最后总是会解决。冰释前嫌然后重归于好。当然,这一切要在几场轻歌曼舞之后。
其实那时看着这些电影,对我来说也不过是觉得美妙和过瘾罢了。我们那时候的青春没有超女也没有街舞。我们的生活朴素得甚至连孩子都可以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是该做的梦什么不是。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舞蹈离我们太远。它是被观看、被欣赏的,却是无法参与其中的。到后来连观看也不再感兴趣,毕竟粉红和蔚蓝、金黄和雪白的仙境和眼前满目疮痍的灰暗生活反差太大。又长大了一点之后,我甚至开始鄙视那些曾经试图欺骗我们的美丽童话。直到后来看《黑暗中的舞者》,看《谈谈情,跳跳舞》,看《跳出我天地》才又重新唤起我对歌舞片的热爱。更明白了舞蹈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艺术形式一样,它并不是只属于某些人,它属于所有人。当一个女人用舞蹈踏完她人生最后的107步,当一个男人在冰冷的厕所间里挺直腰板做一个舞姿,当一个孩子在阳台上尽情伸展他稚嫩的身体。那种对奇迹的信念,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所带给我们的共鸣和震撼,也许要远远地超出红磨坊里奢靡浮华的舞台上歌舞升平带给我们的赏心悦目。
没有粉红和金黄、蔚蓝和碧绿的人造灯光,没有巨大豪华的舞台,在灿烂的一如往常的阳光下,垃圾在散发着臭味,街道上满是被遗弃的易拉罐瓶子和塑料袋,人们互相仇恨残杀,这不是好莱坞的歌舞片,这是我们生活的肮脏的世界。可是,无论你是公主、贵族,还是单亲妈妈、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男孩,无论人们的身份地位相差得多么的悬殊,当人们跳起舞来,所有人就都是神的孩子,在神的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导演总是清醒而冷酷地把世界的灰色一丝不漏地展现给每个人看,但却用梦想紧紧抓住每双受难的眼睛。告诉你一个简单的道理,奇迹只发生在那些相信奇迹的人身上。
我想这才是舞蹈的真意吧。我已经很久没在中国的屏幕上看到关于音乐和舞蹈的电影了。从前我们还有《阿诗玛》、《五朵金花》、《刘三姐》,而现在我们连这些也不再有了。在我的记忆中,最后一部可以算是平民舞蹈的中国电影,是1988年田壮壮的《摇滚青年》。我还记得当年看这部电影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整个故事从头至尾都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它貌似将舞蹈真正回归给了生活。而实际上,陶金在电影里所扮演的舞蹈青年依然是一个专业的演员。他与其说是试图从一种枯燥郁闷化的生活中走出来,还不如是说试图从学院派的舞蹈体制化定义里走出来。他的舞蹈依然是被定义为高于日常生活的。所有跳舞的人在这部电影里都用一种骄傲的居高临下的姿态和腔调说着什么做着什么。也许导演是想借此来表现一种青春的光芒,然而观众们也不过是像傻子一样看着一群人从跳这种舞蹈改为跳另一种舞蹈而已。他们只是爱出风头,为了叛逆而叛逆的一群年轻人。他们并不是真的爱舞蹈。
十岁的男孩比利最终得到机会站到舞蹈学院的考官面前,他那笨拙的不娴熟的舞姿让考官们有些哭笑不得,但是当大人们问他,为什么要跳舞时,他说:“不知道,感觉好极了,只想跳下去,不管别的事情,烦恼也消失了。我能感觉到我身体里的变化。像在飞,像小鸟,像光电。是的。像光电。”
人生下来就是会跳舞的,只是很多人在长大以后,这天分就渐渐地褪去了。对于更多的中国人来说,舞蹈只是舞台上的一场表演形式,供观赏用。像比利·埃利奥特这样的故事,永远不会发生在这里,在舞蹈教室里学习舞蹈的,满目都是活泼热闹的孩子。一个男孩过了十二岁再去硬手硬脚地跳芭蕾,老师就会很直接地告诉你不必学习了。我们动不动就嘲笑日本人的保守和刻板,但是《谈谈情,跳跳舞》这样平实朴素的电影,我们也拍不出来。这一切不是因为我们没有钱,而是因为我们不相信。人们宁愿活在那些宫斗、心术、厚黑的故事里,也不愿意活在有神的光辉的世界中。
比利最后终于考入了舞蹈学院,因为考官们认出了这个孩子,他是神的孩子。
我无法改变这个世界,可它也休想改变我
第一次看那个叫蒂姆·罗斯的男人,是在电视台播了一半的电影里。他扮演一个有癫痫病的男子,因为涉嫌谋杀一个妓女而进入警察局。最后癫痫发作,死在了审讯室里。
我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那部电影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那并不是一部很有名的电影,虽然在看了十分钟后开始感叹这个扮演疯子的男人的演技,但是我依然只记住了这张脸,而没有记住他的名字。那是很久前一个深夜里的事情了,我关了灯,电视荧屏的光一闪一闪地映照在墙上,男人病情发作身亡的那一刻,我毫无逻辑地想起了另一个著名的癫痫病患者——梵高。
再后来就只是在《低俗小说》里看到他了,那个电影里,人们谈论得最多的是特拉沃尔塔或者是塞缪尔·杰克逊。然而当我认出了他,便在心底里悄悄地保留了一个愿望,希望上天能给那个在清早的时候一边坐在咖啡店里喝咖啡,一边和自己的女人商量着抢劫咖啡店的男人多一次机会。让他做一次真正大师电影的主角,有一次能够证明他自己的机会,让他梦想成真。
于是在《海上钢琴师》中看到他的身影的时候,内心有说不出的惊喜。他终于做了他一直想做的事情。而我也终于发现,原来曾经隐隐约约地想起一个陌生的男人的时候,那种偶然滑过的感觉,是心疼。
上网查了他的资料,输入了中文后,所有给出的网址都是提及他的名字而已,没有人为他写过文章,知道他的人也很少。去了英文的官方网站,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设计,照片也只有一张,不高的个子,好像没睡醒一样地站在那里。眼睛无神地半睁着,脚却很大。去他的作品列表看,却惊讶地发现,原来他已经默默无闻地演了这许多年的戏,名字罗列起来真的很长,原来他已经42岁了。
一个男人曾经说:“其实,我是一个演员。”我看着他的照片,典型的1900的表情,满脸都是孤独。
1900真的存在过吗?还是他只是存在于我们的梦想之中?纯粹地生活着,孤独地绽放着他的才华。我觉得我和大多数人可能倒更像1900的朋友丹尼,一方面想看到一个飞黄腾达的故事,另一方面像珍惜着自己的梦想一样珍惜着他,疼爱着他,像疼爱一个孩子。
世界上总会有这样的一些人,也许你永远没有机会去更多地了解他,而他也没有机会让你了解他。但是只要你第一眼看到他,你就会知道,他是要把一件事情做一辈子的那种人,默默无闻或者大红大紫。
一个朋友曾经说过她会心疼尼古拉斯·凯奇那双充满忧郁的眼睛,他是很好的,我可以用很多其他的赞美之词来描述他,但独独不是心疼这两个字。我的心疼,总是会分给像蒂姆这样一部戏一部戏地演过来,一点一点地坚持着的人。那感觉,仿佛是猛然回头,看到一朵花在角落里认真地绽放着,并不灿烂,但那一种纯粹和美丽会直逼人心。
很多人像1900一样,心中都曾经有过一只船,区别只在于你最终是否舍弃了它。虽然我有时会怀疑我已经弄丢了我自己的那只船,但我依然可以很快地从人群中辨认出1900并因此而心疼他。如果有人问我,谁是1900,我说他是电影里的一个钢琴师,而如果有人问我谁是蒂姆·罗斯,我会说他是一个演员。除此之外我还能告诉你们什么呢?没有了。
以上的文字写于2003年,当时的蒂姆·罗斯42岁,转眼间十年就要过去了,算一算,从文章中提到过的那部《说谎游戏》(后来我终于知道了那部电影名)开始认识他也有十四五个年头,年轻时候的蒂姆虽然其貌不扬,却能够让人过目不忘,这样的人都是一个天生的好演员,但他始终不肯和商业电影妥协,坚持走独立路线,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赤贫线上生活,做过很多底层的工作,最惨的时候睡在大桥下。直到现在,他功成名就了,还是像从前一样我行我素。在我的心中,他是真正1900一样的人,他的心里有一艘船,谁也夺不走。这种人的生活原则就是“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但它也休想改变我”。很多年后,世界做出了妥协,他们接受了他。
对于和他一样的臭脾气的我来说,他的故事是另类的励志故事——谁说坚持做自己,不对这个世界妥协就一定没出路呢?对了,后来我知道他真的演过梵高,这让我更爱他了。
电影院为什么这么黑
街对面的大mall里有一家电影院,因为新开业,每天都在打半价,晚上闲逛的时候,正好走到电影院门口,突然想一个人去看一场电影,只可惜时间太晚,又没有午夜场,只好到隔壁的游戏厅转了一圈回去。
前两天做杂志的时候,找朋友帮我聊一聊电影院,朋友说她对去电影院看电影很无所谓,然而我却不是,在所有的观影方式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到电影院里去。即便家里有光碟可以看,网上可以下载,甚至是可以在线观看,但我还是喜欢到电影院里去看电影。因为电影院是一个奇妙的地方,许多的陌生人在一起大笑或者大哭,一起愤怒或者咒骂,因为在黑暗之中,有了黑暗的保护,人们才可以这样亲密又陌生,才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心灵相通。
我从小就是在电影院长大的,小时候住的部队大院的街对面就是部队的电影院,高中的时候和同学逃课去看电影,大学里谈的第一场恋爱,约会最多的地点也是电影院。其实电影的确是哪里都可以看,可是比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我喜欢的是去电影院这件事本身。难过的时候,我喜欢随便买一张票,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发呆,看着那隐约的光线下的每把椅子,它们紧紧地并排静默着,它们身上各有各的伤痕,就像每个人的心一样,每把和每把都不一样。那时候的电影院,是一个没有自己的房间的孩子可以哭泣的地方,是相爱的人可以拥吻的地方,是无聊的胖叔叔打呼噜的地方,是孩子们跑来跑去在角落里捉迷藏的地方,是第一次偷偷地牵男生的手的地方。每个电影院都有每个电影院的风格,放的电影也不一样。我们的电影院是我们的地盘,而走过两条街去其他的孩子的电影院看一场电影,和一次探险没有什么区别。夏天的夜晚,我们坐在电影院外面的台阶上聊天,听着身后传来男女主人公的声音,音乐的声音,就知道故事讲到了哪里。到了都喜欢的情节,就一起再钻回去看。一场电影换好几次座位,有时候还换好几个厅,常常从悲剧的世界直接跳入喜剧的世界。从爱情的桥段直接跨越去冒险。
我们只是喜欢去电影院而已,演好电影的时候我们去,演烂电影的时候我们也去。
而现在的电影院,太像是一个看电影的地方了,所有的人的眼睛都朝向前方,都要盯着屏幕使劲看。情侣们不再拥抱和接吻,在黑暗中不再彼此凝视对望,上厕所的人要一路小跑快去快回,小孩子只能去看儿童片,没有大人的带领,再也找不到边角小门,混不进电影院,只能在家看迪斯尼动画。人们吃爆米花,喝可口可乐,对偶尔进出的人不满意,看任何电影都要事先斟酌评估一下,没有人再会只为去黑暗里坐坐就花钱买票,看完电影出来就一定要到网上写评论,讨论这票钱花得值不值得。我们计较它有没有让我们笑,有没有让我们流泪,让我们感动。而从前,我们是不计较这些的。从前我们很穷,我们也很富有。
现在所有的人到电影院里都是去看电影的,不是去玩的,不是去发呆的,不是去恋爱的,不是去坐在人群中孤单自处的,不是去哭泣的或者睡觉的,因为这代价是六十元一个半小时,我们处理自己的情感,也必须考虑经济实惠。电影院里每天上映着别人的故事,却再也不会发生我们自己的故事。在舒适的沙发座椅中间,吹着冷气,我想起我们的过去。有些伤感,但却不至于流泪。
我们曾经相爱的城市早已经没有了天堂电影院,亲爱的,我想在荧光下飞舞的尘埃里再吻你一遍,然而这愿望终究无法再实现。
注:本文标题取自蔡康永同名杂文。
大风起兮太阳升
我在万达的放映大厅等绿妖来,一个男人走过来坐回到我对面的椅子上,他把他搭在椅子背上的衣服穿上,翻翻手里的报纸,翻了一会,突然抬头问我,你看过《太阳照常升起》吗?
我摇摇头,男人哦了一声,继续低头看他的报纸。我想他大概是没拿定主意要不要看这部电影,但是我没办法给他什么意见。我掏出手机,给绿妖发短信,短信还没发出,抬眼看到绿妖已经晃晃悠悠地过来了。
电影很好看,是那种我非常地喜欢,但只会有选择地给人推荐的电影。在没开演的时候,我和绿妖都想起前两天好像谁说一句话,因为对这部电影没什么期待,所以也许反倒会有意外的惊喜。我和绿妖都认为是对方说的,但是我们都很确信不是自己,而当时在场的另外两个人杜丽和玎玎却被我们一致地排除,认为那不是她们会说出的话,于是嫌疑最大的依然不是她就是我,这成了一个悬案。
到了电影散场,我们又提出这句话的正确性,依然找不到说话的那个人,但是对于我来说,这部电影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点惊喜。绿妖则嫌它太过粗暴了,而我喜欢的,却正是这肆意妄为的粗暴,它比我想象得要好太多,野性和激情第一次在中国人的血液里没有被按住,它不可遏制地喷薄而发,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哪里来的那么多的风呢?我看电影的时候就一直在想,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些风,仿佛从另外一个世界吹来的,吹得树叶沙沙地唱,吹得草哗啦啦地响,吹得疯女人灰白的头发飘啊飘的,她爬到树上,对着天空大喊,风就把她的话都吹走了。落到哪里,不知道。
这让我想起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我的艺术生活》,有一次他和他的导演谈论一个演员,那个演员什么都好,技术也好,嗓子也好,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就问那个导演觉得怎么样?结果那个导演摇摇头:“可是他没有诗意啊!”
当时读到“诗意”这个词的时候,我笑了。诗意是什么,好难说清楚,但是看了这部电影,我在心里把姜文列为我心中最有诗意的三个中国导演之一,另外的两个是贾樟柯和朱文,贾樟柯是文学专业出身,朱文干脆是诗人出身,因此姜文的诗意又和他们不同,姜文出身绚烂的舞台,他的诗意,令人炫目,就好像风吹动着树叶,阳光照下来,叶子反射的光,斑斑点点的,闪得你恍惚。我曾经不止一次看到一个导演试图在他的电影里将它捕捉,顾长卫在自行车后面拴上一个降落伞,孙周更是直接让诗人的女朋友赤脚走在钢轨上。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啊,要有风,有很大的风,要有从另外一个世界刮来的风,还要有树,有太阳,那才对。
在我们的身边,已经很少有人看得到这些了吧,这是一个没有诗意的民族,所以这部电影,我想注定是很多人都不会喜欢的,人物关系,故事情节,逻辑结构,人们喜欢讨论的是这样的东西,讨论黄秋生为什么要死?讨论疯妈到底死没死?我看了一些影评,果然是这样。
多可笑啊,好像我们一直讨论下去,就可以讨论清楚了,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把什么事情都搞得那么清楚呢?
谁会看电影里的诗意呢?谁会看那风,那树,还有那带着黄色胡须的鱼鞋有多么美呢?谁会感受到在风中奔跑的赤脚,踏在干净的泥土上的感觉,泥土黏在脚底板上,把脚底板染成了红色?谁会体会冲着太阳喊“火车在上面停下了,他一笑太阳就出来了”的疯子一样的自由?
还有那咄咄逼人的性感,透明雨衣里放着的金属钥匙,穿塑料凉鞋的女人的脚跺在地板上,拧动床单时在白大褂印出的底裤痕迹。我喜欢这咄咄逼人的性感,因为它从来没有这样放肆地出现在一部国产电影里。
诗意是最没有用的,但是诗意却是唯一能将人从庸俗的生活中解救出来的东西。名和利,还有金钱,都不能将人拽出生活的泥沼,只有诗意可以让你生命中的每一束光都显得与众不同。这个世界到底谁拯救了谁?谁想从谁身上得到什么?像疯妈这样的疯子,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很多人问黄秋生最后为什么会死,为什么姜文会下放,他们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我不问,我看电影,我看风吹过树林,吹过小河,我看绣花鞋顺着小河流淌而去,我看男人的尸体吊在拱门下,看天鹅绒不像女人的肚子,看太阳照常升起,再落下……
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歪歪斜斜地晃过天桥,北京的秋天,真好。风吹过我的头发,吹起我的衣服,很多人从我的身边走过,规规矩矩地走过,我看到天桥下的车流,想起疯妈打了儿子一个耳光说的那句话。
听着,你是看不懂,不是没看见。
那些黑泽明知道吴宇森不知道的事
假期旅行的途中在宾馆电视里看了《赤壁》,比想象中的好看,大概是对吴宇森拍这部电影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多的期待,所以才觉得也没有太失望。看到著名的“天凉扇扇子”的桥段也有笑到,看到萌萌也有被“萌”了一下,金城武还是很帅,梁朝伟还是很闷骚,战斗开始的时候,刘关张等各将领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武侠片方式,让人忍俊不禁。对于一个拍了一辈子类型片的香港娱乐片导演来说,好像路数变化不多,只不过黑社会老大们当初拿枪,现在拿了刀叉剑戟,虽然使了这么大劲,可这个东西几乎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但是因为对类型片套路的熟悉,整个电影拍得中规中矩,反倒比这几年的《夜宴》和《无极》之类来得顺畅舒服。前两部我是完全被装模作样的假深沉给搞得很烦躁。这部倒还好,会看出诚意来,看得出尽心尽力,水平就是如此,所以就还可以,还可以啦。
和朋友说,整个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会出戏地想起黑泽明的《七武士》,朋友说,那是黑泽明,这怎么能放在一起比。但是回过头我还真是自己仔细琢磨开了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自己比较着玩,因为有时候要这么比着看,才能看明白到底差的差在哪,好的好在哪,否则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好东西是怎么来的。
犹记得第一次看《七武士》这个电影,完全给震惊到,它的好,是从镜头到演员、到音乐、到人物刻画等等每个角度都可说,可以写一本书出来的那种好。但是我之所以独独在看《赤壁》的时候会不断地想到《七武士》,则是因为两部电影都是以少胜多、以寡敌众的战争题材的电影。不同的是,《七武士》完全是一个虚构出来的故事,而赤壁之战,大家都知道,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经典之战,它的的确确曾经发生过,所以没有人会怀疑它的真实性。
然而,正是因为没有人会怀疑它的真实性,故事是现成的故事,情节是现成的情节,所以才让吴宇森导演没有抓住赤壁之战这件事的本质吧。因为不需要费力气去证明这场以少胜多的战争真的存在过,所以,导演就把重点放在很多大场面的铺排、特技效果的大阵势、演员的姿态、镜头的意境这一类东西的表现上,当年赤壁之战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有过什么样的细节,到底为什么会以少胜多,书上都是演绎的方式,并没有具体讲过。电影也可以看出来,吴宇森对这些细节也并没有下工夫去研究过。因此,这部电影,如果抛开所有中国人都对这场真实的战役毫不怀疑这个前提,那么吴宇森的电影里所表现出来的这个赤壁之战的故事,就是一个不成立的故事。而正因为他对这个战役没有最本质的研究和把握,所以很多需要细节和真材实料的地方,就只能避实就虚地表现,比如真正到了战场上,这场战役的细节,就采用最惯常的好莱坞套路,给每个英雄人物一段表现自己英勇的戏,表现局部,然后大远景,表示战争的胜利或者失败。
回头再看《七武士》就会明白,大师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在考虑一个故事的时候,不仅直抓事物的本质之处,而且也敢把它扎扎实实、明明白白地表现出来。以《七武士》中的战斗场面为例,七个武士,一群农民,几个山贼,这个仗是怎么打的,弱势的一方是怎么赢的,看完电影后,让人恍然大悟,佩服到无以言表。所有的战斗场面,竟然基本上都用的是没有办法取巧的长镜头、远镜头,没有一个地方是跟观众玩花招、虚招的。群戏不好拍,群架更不好打,打群架打得这么结结实实的,看似一场真实的乱战,仔细品味,却又有层次,又有节奏,好像乱糟糟地打成了一团,但是演员的动作和动作,位置和位置的联系、逻辑,直接关系到了每个人的生死以及这场仗的胜负。等看过电影之后,回想起其中的细腻、设计和种种把握,真不知道导演当时是怎么调度演员,怎么拍出来的。一个导演如果没有底气,没有魄力,对自己要表现的东西不能胸有成竹,没有抓住他想要拍摄的事物的本质,是断不敢这么玩的。
说起来,这和我们写东西也是一样的,要写你知道的东西,不要去写你根本没有想清楚的东西,这是我近几年来明白的一个道理。从前我自己也是心大,通常想到十分,下笔只能表现出两分,而现在我能想到五分,下笔就能达到五分,这已经是很令我个人欣慰的进步了。如果一件事,你自己都没想清楚,没搞明白,那么写出来的东西,也会空、大、虚、底气不足,缺少生活的底子。搞艺术创作,这些道理都是相通的。这也就是《赤壁》的问题所在,现成的素材直接拿过来用就可以了,然而,这些东西放在小说里还可以,放到电影里,要结结实实地展现给人们的时候,就太不够了,需要填充无数细节,需要太多生活的底子才行。这时候,面对有限的素材框架,需要一个导演去填充更多细节,导演和导演的差距就可以体现了。挖根溯源是一种填充方式,添油加醋是另一种填充方式。伟大的导演选择的是前者,平庸的导演选择的是后者。伟大的导演一招一式都是实的,你不知道的,让你恍然大悟的。因为想不出,想不透,所以就有挖笛子啊、生小马驹啊这些边角料的东西塞了进来。而看完了电影,我就明白了一件事,吴宇森讲出来的都是我已经从书上知道的,那些貌似我不知道的,都是他瞎编的,无关紧要地在兑水而已。赤壁之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吴宇森其实真的不知道,也根本没有去想。他的精力都放在搞大场面、造声势上去了,或者水平有限,再挖破脑袋,也是勉为其难了。那倒也不必指责什么。
当然了,吴宇森不知道赤壁之战是怎么回事,难道黑泽明就会知道了吗?黑泽明来拍《赤壁》又能怎样?这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一句话,大意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你不要去看他做了什么,而是要去看他没有做什么。开始的时候,对这句话我很是费解,但现在做完这个比较再回想起来,我也觉得清晰了。一个真正的大师,通常都是大老实的人。如果没有想清楚赤壁之战是怎么回事,驾驭不了赤壁的题材,他就不会去拍《赤壁》。如果他只能驾驭得了七武士的故事,他就只去拍《七武士》,并把他拍得扎扎实实。他知道他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而恰恰是一个平凡的人,有时候会过于高估自己的能力,总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胆子特别大,没想清楚也什么都敢拍。黑泽明难道就一定知道赤壁之战怎么回事吗?他当然未必知道。可是他和吴宇森的区别也许恰恰在于,吴宇森敢拍的东西,黑泽明未必敢拍。
因为吴宇森不知道黑泽明知道的事。
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
我看了字幕翻译超级烂的半部《无耻混蛋》之后,不死心,又四处翻腾了一遍,终于找了一个字幕很不错的版本来看。换做别人的作品我可能也就算了,但是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我从当年的《低俗小说》开始跟,一部都没有错过,也没有觉得失望过,所以属于我心里必看级别的特定名单之列。这个名单里人不多,其中还有一个,就是面部表情总像打肉毒素打多了一样僵硬的北野武。这两个导演的电影都属于又美又暴力的那种,本人也都是长得又怪又暴力的那种,很多姑娘不喜欢他们,因为她们都不喜欢暴力,但是我喜欢,所以我每次看完他们的电影觉得很爽的时候,也会顺便怀疑一下自己是不是有暴力倾向。看完《无耻混蛋》,我和朋友闲聊,朋友就安慰我说,“我相信你不是因为它暴力才看的”。这话安慰得我就更不好意思了。暴力美,暴力美,都是以暴力为载体的美。拍得再美也和暴力脱不了干系。谁要说看昆汀的电影却一点不买他卖的暴力账,那不是和带着批判的精神看日本A片是一回事了吗?
因为美,所以连暴力的一部分也接受了。而换一价值观来选择,则是因为一向太过暴力,所以即便是再美也不想看,甚至是无法原谅。我属于前一种,审美至上型的。另外一些人则属于后一种,道德决定论者。《无耻混蛋》上映后,我认识的一位以“优雅”著称的姑娘,突然宣布从这部电影开始能够接受昆汀了。我想那不是因为她突然变了价值观,而是因为希特勒该死、纳粹该死,对待他们,怎么血腥都是不为过的。美国作家门肯曾经说过:“每一个正常人都会不时渴望着往掌里吐上唾沫,升起黑旗,割破他人的喉咙。”所以实际上,昆汀没变,卫道士们也没变,只不过这部电影恰巧切入到政治无比正确的一个点上,所以暴力也变得能够被原来不能接受它的人接受了,由此可见,人性是多么有趣的事。我想我前文提到过的“优雅”小姐,一定不会因为昆汀的这部电影,就意识到自己其实也是个有暴力倾向的人,区别只在于要向她认为有罪的人实施暴力罢了,“People never change, People lie”,也许Dr House说得很有道理呢。不过有时候人的谎言,倒也不是对别人,都是自己对自己说的。
戳破皇帝的新装,我想这肯定不是昆汀想做的事。比起《皇帝的新装》里那个聪明小孩,昆汀只是个顽童,而电影是他和全世界扯淡的工具而已。要知道这也是我一直喜欢他的重要原因之一,即除了美和暴力以外,昆汀这个人,对待这个世界,总有一种直截了当的、相当好玩的顽劣气质。杀人不是丁零当啷的一通乱枪,就是噼里啪啦一阵乱砍。制定的计划嘛,那叫一个胡闹,一个个的都耍酷扮帅,奔着不靠谱的路数一路狂奔,谁能活谁能死,最后只好靠上帝保佑。北野武也爱这样乱来,举着枪互相一通对射,然后该死的死,该埋的埋,第二天太阳出来,照样是碧海蓝天,世界很美。大难不死的幸存者,就在沙滩上围个圈摔跤玩。于是我想起村上春树那本小说的名字《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我其实没有看过这部小说。但我一直喜欢这本书的名字,现在觉得它来形容《无耻混蛋》这样的电影,真是又简单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