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特注视着已经和她分居的丈夫的双眼,从他的眼神中找不到丝毫的悔恨。
“你告诉我你想要我们回去,”梅特对她的丈夫说,“但是我们怎么可能就这样回去。你甚至还没有承认当初抛弃我跟孩子是你做错了。”
“因为我从心里不觉得自己做错了,而且我也不想对你撒谎。”保罗解释说,“我离开是为了追随我的缪斯,我是为了艺术才这么做的。难道你忘了我们曾经谈过高更以及他如何不得不做跟我一样的事?你总是说,高更做出了艰难抉择,但没有错。”
“但你不是高更,”梅特叹气说,“这就是为什么你会回来。你承认你已经失败了。”
“高更离开妻子时,知道自己会成功吗?没有人能确定。如果他是对的,我也是。”
“不,”梅特说,“高更赢了赌局,所以他最后是对的。而你没有,所以你最后是错的。”
“他的赌局?”保罗回答道,“你是说运气可以决定对错吗?”
梅特想了一会儿,说:“是的,我想我是这个意思。”
资料来源:伯纳德·威廉斯,《道德运气》,剑桥大学出版社,1981。
运气可以决定成功与失败、幸福与不幸、富裕与贫穷,但它能决定品德的高尚与卑劣吗?我们是否品行良好、行为端正,只得取决于我们是谁和我们做了什么,而不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事。
常识上是这样。但即使运气不是决定道德的主要因素,难道我们真的能确定运气在伦理上不重要吗?
最根本的就是大家所谓的“建构的运气”。我们生来就带有某些特点与性格,而这些特点与性格又通过我们被抚养的方式得到发展,但我们无法选择这些。结果是,到了可以自己决定的年纪时,我们也许相比同辈,已经在倾向上不是偏向于善,就是偏向于恶。这个年纪的人如果容易动粗,出现不当行为的可能性显然较高,这完全就像在基因与养育彩票中抽中了厄运彩票的结果。
即使我们撇开建构的运气不谈,我们仍然相当熟悉这句话:“要不是上帝恩宠,站在刑场的就是我。”我们可能会有更大的恶行,假如我们设法让自己避免陷入自己黑暗一面占优势的状态中,那部分因素就要靠运气了。
在保罗与梅特的例子中,运气的因素更加明显。梅特的论证指出,两个人的行为完全一样,不确定结果是什么,我们只知道以结果的好坏来判定行为的对错。抛弃家庭的高更成为伟大的艺术家,做了道德上正确的选择,做了相同选择而失败的保罗则要被谴责做了坏事。
如果这个例子看起来奇怪,那就想想自己有时多么粗心。如果粗心造成严重的伤害,那么造成伤害的人在道德上应受谴责;如果没有注意但碰巧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几乎就不会有人怪我们。这表示真的有道德运气这种东西吗?还是我们更应该谴责那些判断错误却庆幸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人?我们是否应该说高更是错的,即使在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相反,我们还是觉得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待在家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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