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卷目录
月异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礼记〈昏义〉
易纬〈京房飞候〉
春秋纬〈斗变〉
吕子〈明理篇〉
史记〈天官书〉
汉书〈天文志〉
晋书〈天文志〉
隋书〈天文志 礼志〉
宋史〈天文志〉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月〉
观象玩占〈总叙 月杂变 月蚀占 飞流彗孛犯月占〉
天元玉历〈太阴体咎篇 月旁异气篇 月旁杂气篇 月晕诸气篇 月蚀变异篇〉
月异部汇考二
周〈考王一则〉
汉〈景帝二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哀帝元寿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三则 中元一则 顺帝阳嘉一则 桓帝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后主建兴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穆帝升平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义熙二则〉
宋〈孝武大明一则〉
南齐〈高祖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七则 永泰一则 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普通一则 太清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一则 太延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太安一则 显祖皇兴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十四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一则 永平二则 延昌二则 肃宗熙半二则 神龟一则 正光二则 孝昌一则 庄帝永安二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后废帝中兴二则 出帝太昌一则 永熙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元象一则 兴和一则 武定一则〉
北齐〈后主武平一则〉
隋〈高祖仁寿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仪凤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天宝一则 肃宗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文宗开成二则 武宗会昌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天复一则 天佑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乾化一则〉
后唐〈明宗天成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一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辽〈穆宗应历一则〉
宋〈太祖开宝五则 太宗太平兴国三则 雍熙三则 端拱一则 淳化四则 全道二则 真宗咸平六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七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庆历三则 皇祐三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七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八则 元丰八则 哲宗元祐七则 绍圣二则 元符三则 徽宗崇宁四则 大观二则 政和五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三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十七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六则 淳熙十二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四则 嘉泰一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四则 理宗宝庆二则 绍定五则 端平二则 嘉熙三则 淳祐八则 宝祐五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三则 度宗咸淳五则〉
庶徵典第二十五卷
月异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注〉好风者,箕星;好雨者,毕星;月行东北,入于箕则多风;月行西南,入于毕则多雨。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朱注〉离月所宿也,月离毕,将雨之验也。〈大全〉朱子曰:毕是漉鱼底网漉鱼,则其汁水淋漓而下,若雨然。毕星名义盖取此。今毕星上有一柄,下开两叉,形亦类毕,故月宿之则雨。新安胡氏曰:毕星好雨,月水之精;离毕而雨,星象相感如此。
《礼记》《昏义》
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天,月为之蚀。月蚀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荡天下之阴事。
《易纬》《京房飞候》
正月有偃月,必有嘉王。
《春秋纬》《斗变》
月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而蚀。
《吕子》《明理篇》
其月有薄蚀有晕珥,有偏盲,有四月并出,有二月并见,有小月承大月,有大月承小月,有月蚀星,有出而无光。
《史记》《天官书》
月行中道,安宁和平。阴间,多水,阴事。外北三尺,阴星。北三尺,太阴,大水,兵。阳间,骄恣。阳星,多暴狱。太阳,大旱丧也。
〈注〉《索隐》曰:中道,房室星之中间也。房有四星,若人之房三间有四表然,故曰房。南为阳间,北为阴间,则中道房星之中间也。故房是日、月、五星之常行道,然黄道亦经房、心。若月行得中道,故阴阳和平;若行阴间,多阴事;阳间,则人主骄恣;若历阴星、阳星之南迫太阴、太阳之道,则有大水若兵,及大旱若丧也。太阳亦在阳间之南各三尺也。
角、天门,十月为四月,十一月为五月,十二月为六月,水发,近三尺,远五尺。
《索隐》曰:谓月行入角与天门,若十月犯之,当为来年四月成灾;十一月,则主五月也。
犯四辅,辅臣诛。
《索隐》曰:案:谓月犯房星也。四辅,房四星也。房以辅心,故曰四辅也。
行南北河,以阴阳言,旱水兵丧。月蚀岁星,其宿地,饥若亡。荧惑也乱,填星也下犯上,太白也彊国以战败,辰星也女乱。蚀大角,主命者恶之;心,则为内贼乱也;列星,其宿地忧。
《正义》曰:孟康云:凡星入月中,见月中,为星蚀月;月掩星,星灭,为月蚀星。
月蚀始日,五月者六,六月者五,五月复六,六月者一,而五月者,凡五百一十三月而复始。
《索隐》曰:始日谓蚀始起之日也。依此文计,唯有一百二十一月,与元数甚为悬校,既无太初历术,不可得而推定。今以汉志统历法计,则五月者七,六月者一,又五月者一,六月者五,五月者一,凡一百三十五月而复始耳。或术家各异,或传写错谬,故此不同,无以明知也。
《汉书》《天文志》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黄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东井,去北极近;南至牵牛,去北极远;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夏至至于东井,北近极,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尺五寸八分。冬至至于牵牛,远极,故晷长;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娄、角,去极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极远近之差,晷景长短之制也。去极远近难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阳也。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阳胜,故为温暑;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阴胜,故为凉寒也。故日进为暑,退为寒。若日之南北失节,晷过而长为常寒,退而短为常燠。此寒燠之表也。故曰为寒暑。一曰,晷长为潦,短为旱,奢为扶。扶者,邪臣进而正臣疏,君子不足,奸人有馀。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黄道北;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青道二,出黄道东。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秋,秋分,西从白道;立冬、冬至,北从黑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然用之,一决房中道。青赤出阳道,白黑出阴道。若月失节度而妄行,出阳道则旱风,出阴道则阴雨。凡君行急则日行疾,君行缓则日行迟。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为候。日东行,星西转。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牵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日行疾,则星西转疾,事势然也。故过中则疾,君行急之感也;不及中则迟,君行缓之象也。至月行,则以晦朔决之。日冬则南,夏则北;冬至于牵牛,夏至于东井。日之所行为中道,月、五星皆随之也。箕星为风,东北之星也。东北地事,天位也,故易曰东北丧朋。及巽在东南,为风;风,阳中之阴,大臣之象也,其星,轸也。月去中道,移而东北入箕,若东南入轸,则多风。西方为雨;雨,少阴之位也。月失中道,移而西入毕,则多雨。故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言多雨也。星传曰:月入毕则将相有以家犯罪者,言阴盛也。书曰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月之从星,则以风雨,言失中道而东西也。故星传曰月南入牵牛南戒,民间疾疫;月北入太微,出坐北,若犯坐,则下人谋上。一曰月为风雨,日为寒温。冬至日南极,晷长,南不极则温为害;夏至日北极,晷短,北不极则寒为害。故书曰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也。政治变于下,日月运于上矣。月出房北,为雨为阴,为乱为兵;出房南,为旱为夭丧。水旱至冲而应,及五星之变,必然之效也。
《晋书》《天文志》
月为太阴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以之比德,刑罚
之义;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类。故君明,则月行依度;臣执权,则月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将有殃。月昼明,奸邪并作,君臣争明,女主失行,阴国兵强,中国饥,天下谋僭。数月重见,国以乱亡。
《隋书》《天文志》
月者,阴之精也。其形圆,其质清,日光照之,则见其明。日光所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也。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故半明牛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其行有迟疾。其极迟则日行十二度强,极疾则日行十四度半极。迟则渐疾,疾极渐迟,二十七日半强而迟疾一终矣。又月行之道,斜带黄道。十三日有奇在黄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黄道里。极远去黄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阴阳一终。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闇虚。闇虚逢月则月蚀,值星则星亡。今历家月望行黄道,则值闇虚矣。值闇虚有表里深浅,故蚀有南北多少。〈以下与晋志同不重录〉
《礼志》
太阴亏皇后素服。
《宋史》《天文志》
月为太阴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君明,则依度;臣专,则失道。或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乍南乍北;或女主外戚专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为殃;青,饥;赤,兵、旱;黄,喜;黑,水。昼明,则奸邪作。
晦而明见西方,曰朏;朔而明见东方,曰仄朏。匿则政缓,仄匿则政急。六日而弦,臣专政。七日而弦,主胜客。八日而弦,天下安。十日不弦,将死,战不胜。两月并见,兵起,国乱,水溢。星入月中,亡国破将。白晕贯之,下有废主。白虹贯之,为大兵起。生齿,则下有叛臣。生足,则后族专政。
月蚀,从上始则君失道,从旁始为相失道令,从下始为将失法。
彗星入,或犯之,兵期十二年,大饥;贯月,臣叛主。流星犯之,有兵;入无光,有亡国;在月上下,国将乱。月犯列星,其国受兵。星蚀月,国相死。星见月中,主忧。
凡月之行,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谓合朔。当朔日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掩,则日蚀,是为阴胜阳,其变重,自古圣人畏之。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蚀。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于闇虚之内,则月为之蚀,是谓阳胜阴,其变轻。昔朱熹谓月蚀终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蚀。所谓闇虚,盖日火外明,其对必有闇气,大小与日体同。此日月交会薄蚀之大略也。日蚀修德,月蚀修刑,自昔人主遇灾而惧,侧身修行者,此也。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月》
月晕主风,何方有阙,即此方风来。谚云:月如挂弓,少雨多风;月如偃瓦,不求自下。月偃偃,水漾漾。月子侧,水无滴。新月落北,主米贵。谚云:月照后壁,人食狗食。
《观象玩占》《总叙》
月者,太阴之精积而成象。魄质含影,禀日之光以照夜,以之配日,女主之象;比之君德,刑罚之义,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数。故近日则光敛,犹臣近君,卑而屈也;远日则光满,为其守道循法,蒙君荣华而体势伸也;当日则蚀,犹臣僭君道,而祸至复殄灭也。盈极必缺,示其不可久也。行有弦望晦朔迟疾,阴阳政刑之等威也。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九十四此平行之大率也。人君有道,人臣奉法,则月行依度。臣执权则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月行或进或退,此其大略也。若夫推求晦朔弦望等皆注于历法,此不胜载,独取其占焉。
《月杂变》
月变色,其国有殃。青为忧,为饥;赤为争,为兵;白为丧,为旱;黑为水,为疫,为死丧;黄润而明,则有喜;黄燥为风,为旱。又曰月变,将有殃。
月始生而色青其分,有疾,五谷贵;赤色其分,君忧。色黄其分,有立王;色白其分,亡地;色黑其分,有水。月满而色赤,为兵,为旱;月色如赭,大将死野。
月二十八日色黄,客受殃。
两军相当,月生而色黄,主人受其殃。河图帝览嬉曰:月入而色黄,主人受殃;月出而色赤黄,客受殃,三日不复,生主不胜。
月无光,臣作乱,其下国有死王。一曰:君令不行,民饥国忧。乙巳占曰:人君、宰相行令不顺,四时刑罚不中,黜贤蔽能,则月无光。不救其行,五谷不成,六畜不生,上下不从,盗贼并起。或日月无光,战不胜。京房曰:月无光,臣下作乱,政令不行,民饥亡。正月无光,兵起,人多死;二月无光,有灾异事;三月无光,火灾旱;六月无光,六畜贵;七月无光,虫灾岁凶;八月无光,兵起;九月无光,布帛贵;十月无光,六畜贵;十一月无光,鱼盐大贵;十二月无光,五谷大贵;若九月至十二月皆不光,明谷大贵。
月生而无光,其下多死亡。
月晕而无光,是为大荡,其下有兵丧。
凡攻城,月小而无光,其城降;月大而无光,其城不降。月光如张炬,其下国立王。
乙巳占曰:月昼,明臣将与君争能,人君宜黜强臣,去奸佞,亲忠直,绝女谒,则祸不至矣。
月生三角,其中缦缦如丝布状,其野虚,兵尽出在外主人不胜。
月出非其所行之路,皆女主失行,奸通内外,或阴谋小国兵强,中国民饥,下欲僭权。
天有三门房星,其准也。中央曰天街,南二星曰阳环,南星之下曰太阳,道北二星曰阴环,北星之上曰太阴。道由天街则天下和平,行太阳道则为旱,行太阴道则为水。
月出地上,庶人出为天下王。
月生正偃,天下有兵,兵合无兵,人主凶。一曰:无兵则兵出。一曰:初生而偃,有水。
月始生正仰,天下有兵,兵合无兵,人主凶。
月始生而南向籴贵,其月有战,则南方胜。一曰:月生南向,阴国亡地。又曰:南国有兵,始生而上大者,上旬籴贱;下大者,下旬籴贱。初生小而形广大者,水灾初生而已半,女主强。又曰:阴国利初生而见东方,天下兵起。初生而见南方,米贵。在其月初生而盛明,女主持政。
凡月生三日而见,三日不见至七日始见,天下兵起。十五日始见,国灭。
凡大月八日昏中,小月;七日昏中,过度有兵不及度有丧;月三日四日而昏中,天下有急兵,臣专恣;五日而昏中,兵起在外,战六日将死,女主擅权,天下乱宗庙易;十二十三日而昏中,下谋上,事成。
月生八日而上弦,天下大安;生八日而不弦,攻人城者不胜;十日而不弦,战不胜将死;六日而弦,大臣专政,不用主命;九日而弦,以战主人胜客不胜。月未当弦而弦,兵大起;未当下弦而弦,臣下多奸;当弦而不弦,国有大兵。
月十五日而正望,天下安宁;十四日而望,主更令期一年;十六日而望,国不昌。河图帝览嬉曰:月未当望而望,是谓促兵,宜攻他人;月当望而不望,攻人地者有殃,所宿国亡。地乙巳占云:月末当望而望,为急兵大战,兵破将死,大臣执政逼君,女主擅权,天下乱宗庙易。一曰:月望而不满,有兵。一曰:其分失地。
月当盈而不盈,君侵臣,大旱之兆;未当盈而盈,臣欺君,有兵;月生三日至七日而盈,兵大起;八日以后盈,天下乱;十一日至十四日盈,其分君亡。
月上弦后盈,明君无威德,君臣执政,民背其君,尊其臣。
月未当缺而缺,大臣灭,女主黜,诸侯世家绝;月当亏而不亏,阴盛,臣强君夺势。月下弦而不弦,奸臣专国政。
月当晦而不尽,所宿国亡地。
月当出而不出,有阴谋,有死王,天下乱。月未当生而生,臣下专恣。
月始生中天,上谋下事不成。
月前望而西缺,后望东缺,名曰:反月。臣不奉法,侵夺主势,天下有涌水,兵起。
月入,八日北向阴国,亡地不尽;八日北向阳国,失地。月大而体小者,旱。
月晦而见,西方谓之脁朔,而犹见于东方,谓之朒,又谓之仄匿。脁则侯王其舒,言政缓则阳行迟,阴行疾也。仄匿则侯王其肃,言政急则阳行疾,阴行迟也。舒者,臣强而专政。肃者,臣惧而太甚。荆州占曰:行疾有急事,行不及多留事。月太盈,君恶之;太缩,臣恶之。月再中,帝王穷;月出复没,天下乱。
月毁为三四,天下分乱。一曰:将相伐主,月毁为二;将相有谋,月分为两,无道之君失天下。
月坠于天,国有忧,大臣亡。一曰:有道之臣亡。
两月并出相重,急兵至。一曰:两月并见,其下兵起国乱,地陷水涌,有亡国。一曰:大臣争权。亦曰:后宫宠妾乱政。一曰:天下有两主立,若相去二寸,臣灭其主。乙己占曰:两月并出,天下治兵,异姓大臣争势为害,王者宜选贤授之。又曰:日月重出,皆为暴兵残害天下,将有亡天下之象也。数月并出国以乱,亡三四五六月并见天下争立为帝。一曰:诸侯大臣争起,如月之数。乙巳。占曰:三月并见,其分有立,诸侯女主有竞。月在东方,有小月承大月,小国毁,大国伐之为主。凶在西方,小月承大月,大国胜。大月承小月,小国胜。月两弦中间光盛而众多,或二或三四五六以至十月,天子政在诸侯,天下分裂。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