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卷目录
鸡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运斗枢〉
汉书〈五行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鸡占〉
田家杂占〈论禽〉
鸡异部汇考二
周〈景王一则〉
汉〈宣帝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后汉〈灵帝光和一则〉
魏〈明帝景初一则〉
晋〈惠帝元康一则 太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二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一则 延昌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中宗嗣圣二则 景龙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宋〈真宗咸平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元〈顺帝至正四则〉
明〈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八则 神宗万历三则 悯帝崇祯一则〉
鸡异部艺文
玉鸡赋 宋文彦博
鸡异部纪事
鸡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八卷
鸡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运斗枢》
玉衡星散,为鸡。远雅颂,著倡优,则雄鸡五足。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
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
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说以为干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说非是。
《魏书》《灵徵志》
《鸿范论》曰:京房《传》曰:鸡小畜,犹小臣也。角者,兵之象,在上,君之威也。此小臣执事者将秉君之威以生乱,不治之害。
《管窥辑要》《鸡占》
鸡入井中,有牢狱事。
鸡与野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