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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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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卷目录

 兽异部汇考三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明宗长兴一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隐帝乾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宗天显二则 会同三则 穆宗应历一则 兴宗重熙一则〉

  宋〈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四则 开宝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雍熙三则 至道一则 淳化一则 真宗咸平三则 大中祥符五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明道一则 皇祐一则 嘉祐一则 神宗熙宁二则 徽宗政和二则 宣和三则 高宗绍兴三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二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一则 开禧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宣宗元光二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太祖一则 世祖至元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顺帝至正五则〉

  明〈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五则 宣宗宣德四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三则 宪宗成化四则 孝宗弘治七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二十一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十九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十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卷

兽异部汇考三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获白兔、白鹿。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元年四月乙丑,颍州刺史张宝进白兔一。陈州袁象先进白兔一,付史馆编录,兼示百官。五月,宿州刺史王儒进白兔一。十一月,广南管内获白鹿,并图形来献,耳有两缺。按《符瑞图》鹿寿千岁,变白耳一缺。今验此鹿耳有二缺,其兽与色皆应金行实表嘉瑞。

后唐

明宗长兴元年,获白兔。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元年七月,宿州进白兔,以银笼盛之。

后汉

高祖天福十二年,获白兔。

按《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福十二年二月辛未,即位于晋阳。乙酉,曲阳县令崔握遣主簿吕光邺进白兔一只,帝览而嘉之。

隐帝乾祐二年,获紫兔、白兔。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祐二年四月,颍州献紫兔、白兔,皆缄之于椟,出示群臣。

后周

世宗显德三年,获白兔。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显德三年,颍州献白兔。四年五月癸卯,学士陶毅进颂。

太宗天显三年,获白狼。

按《辽史·太宗本纪》:天显三年二月己亥,惕隐涅里衮进白狼。

天显九年,获白獐。按《辽史·太宗本纪》:九年春正月丙申,党项贡驼、鹿。己亥,南京进白獐。

会同元年,获白麃。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元年二月,室韦进白麃。会同四年,获白獐。按《辽史·太宗本纪》:四年二月丙申,皇太子获白獐。会同六年,获白麝。

按《辽史·太宗本纪》:六年六月,奚钿勃德部进白麝。

穆宗应历二年,获黑兔。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二年十一月,朔州民进黑兔。

兴宗重熙二十一年,获白兔。

按《辽史·兴宗本纪》:重熙二十一年九月乙卯,平州进白兔。

太祖建隆二年,获白兔。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建隆二年三月壬戌,郓州献白兔,王著作颂。

建隆三年,象食稼。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有象至黄陂县匿林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于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

乾德二年,有象至澧、安等县。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阳、安乡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华容县,直过阛阓门;又有象至澧州澧阳县城北。

乾德三年,虎伤人。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悫王世家》:乾德三年秋七月,有虎出于龙山,凡伤数十人,捕之踰旬而获。

乾德四年,兔食稼。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八月丙辰,普州兔食稼。乾德五年,有象自至京师。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七年,获白鹿。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开宝七年,琼州献白鹿,加仙鹿旂。

开宝八年,鸷兽及虎伤人。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平陆县鸷兽伤人,遣使捕之,生献十头。十月,江陵府白昼虎入市,伤二人。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虎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三年,果、阆、蓬、集诸州虎为害,遣殿直张延钧捕之,获百兽。俄而七盘县虎伤人,延钧又杀虎七以为献。

太平兴国七年,虎伤人。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虎入萧山县民赵驯家,害八口。

雍熙元年,岚州献麟。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元年冬十月癸巳,岚州献牝兽一角。

按《燕翼贻谋录》:太平兴国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献兽,一角,似鹿,无斑,角端有肉,性驯善。诏群臣参验。徐铉滕、中正王佑等上奏曰:麟也。宰相宋琪等贺。〈按是年改元雍

熙,而稗官家仍称兴国九年。

按《玉海》:太平兴国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献牝兽,一角,角端有肉。诏群臣参验。徐铉等以为祥。麟有用作祥麟。曲仁兽效祥星枵耀芒,在郊毓质游畤呈祥。雍熙二年,均州献麒。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九月己亥,献一角兽。按《玉海》:二年闰九月己亥,坊州进一角兽。御崇政殿召近臣等观之。昔岚贡者,麟。今坊贡者,麒。命豢于苑中。〈《本纪》作均州,《玉海》作坊州,互异。〉

雍熙四年,获犀、白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有犀自黔南入万州,民捕杀之,获其皮角。

按《玉海》:四年七月辛巳,银州献白兔。

至道元年,虎伤人,获白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六月,梁泉县虎伤人。

按《玉海》:至道元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知通利军钱昭序表献部内所产赤乌白兔各一。表云:乌禀阳精,兔昭阴瑞。报火德繁昌之兆,示金方柔服之符。念兹希世之珍罕,有同时而见。望宣付史馆,从之。上谓侍臣曰:乌,色正如渥丹,信火德之应也。五月戊辰,开封尹寿王上言:太康县招庆乡华阳村民获黑兔一,以献。帝谓宰臣曰:黑兔之来,国家之庆也。吕端对曰:黑者,北方之色。兔即阴类,将有北边之寇稽首于北,阙之下者乎。

淳化元年,以蹄角之瑞宣付史馆,虎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十月,桂州虎伤人,诏遣使捕之。

按《玉海》:淳化元年四月,殿中丞宋炎言:皇帝御极以来瑞牒,昭著蹄角之瑞二十有六,愿以付史馆。从之。

真宗咸平二年,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