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牺牲”一词特指为正义事业而献出生命,但是在古代,“牺牲”最早是用于祭祀的祭品。
牺,本义是做祭品用的毛色纯一的牲畜,比如“牺牛”、“牺羊”分别指祭祀用的纯色牛和纯色羊。牲,本义是祭祀用的身体完整的全牛。《周礼·庖人》郑玄注:“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这里说得很明白,牛被养着的时候叫“畜”,将要用于祭祀的才叫“牲”。还有一种说法是:用于祭祀的全牛叫“牲”,不全的才能叫“牛”。《周礼》中的“六牲”是指牛、马、羊、豕(猪)、犬、鸡。春秋时期还规定“小事不用大牲”,只能用犬和鸡这样的小牲。
“牺牲”合称,即指供祭祀用的纯色、全体牲畜。
《左传·庄公十年》载,这一年春天,齐国将要攻打鲁国,鲁庄公准备迎战之前,曹刿请求鲁庄公接见自己。乡人对他说:“这种事都是肉食者,那些达官显贵们要考虑的事情,你瞎掺和什么?”曹刿回答道:“做大官的人见识短浅,不能深谋远虑。”
见到鲁庄公后,曹刿问道:“您凭借什么跟齐国交战呢?”
鲁庄公回答道:“衣食之类用来安身的物品,我不敢独自一人享用,一定要分给其他人一起享用。”
曹刿说:“这是小恩小惠,况且并不是所有的民众都能享用,他们不会跟从您的。”
鲁庄公又说:“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祭祀用的“牺牲”、玉器和丝织品,从来不敢夸大数目,一定做到诚实可信。
曹刿说:“这点诚意太少了,神是不会保佑您的。”
鲁庄公又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是每件都体察得清清楚楚,但一定要办得合情合理。”
这回曹刿回答道:“这是对民众尽本职的事,可以凭借这一点去打仗了。”
“牺牲玉帛”,这些都是祭祀所用的牲畜和物品,而不是舍弃玉帛。
大约到了晚清,“牺牲”开始引申出舍弃的语义,比如曾朴的《孽海花》中写道:“他既牺牲了一切,投了威妥玛,做了汉奸,无非为的是钱。”因为是祭祀用品,“牺牲”要恭恭敬敬地献上,含有庄严的意味,“牺牲”才慢慢演变出为正义事业献身的含义。